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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第2页)

无论她在人前,是多么多么的端庄,妩媚,让人随便看她娇躯的哪个地方,都会迅速联想到床,她都是一个可怕的人。

她现在的样子,是假象。

那个有着无比成熟的娇躯,晃着一条白色狐尾,确实一个黑皮骷髅头的王美娴,才是真正的她。

宋旌旗明明知道王美娴特可怕,纯粹就是个怪物,那么他怎么还如此疯狂的爱她?

原因有三。

第一,王美娴背后的势力相当大,要想帮宋旌旗让西省宋家崛起,不说太简单,也不会太难。

第二,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能流传千年?

那是因为他日了蛇……

宋旌旗如果上了狐狸精,就算不稀罕这段爱情能被后人广为流传,他也有种说不出的骄傲。

第三,就是宋旌旗在看到王美娴的第一眼,全身的细胞,就开始疯狂呐喊:“她是你的,你是她的。命中注定,永世不分离。”

其实,何止只有宋旌旗有这样的想法?

几乎所有的男人,在看到王美娴时,都会有这样的念头。

不过王美娴看不上他们,所以懒得用那种眼神看他们罢了。

那种眼神,是什么眼神?

那种眼神,是王美娴只看宋旌旗一眼,就能让他想到绝美的娇躯横陈,想到被她带着在云端里飞翔,想到她隆起的肚子,想到呱呱坠地的孩子……

宋旌旗现在已经知道,王美娴看他的那种眼神,其实就是一种邪性的幻术。

明知道那是幻术,却无法离开她,只想生生世世都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趾,才是最可怕的。

当然也是最让宋旌旗感到骄傲的。

因为他认识王美娴整整四年来,她只用那种眼神来看过他。

但很快……宋旌旗知道,王美娴很快就要用那种眼神,来看另外一个男人了。

沈岳!

在餐厅食堂,看到王美娴主动和沈岳握手时,宋旌旗的潜意识内,就知道她想用那种眼神看看他了。

绝对没错。

王美娴在餐厅和沈岳握过手后,又在办公楼大厅门前,再次主动和他握手,更加证明了宋旌旗判断的没错。

王美娴和沈岳两次握手时,宋旌旗压根不用掰开他们的手看,也知道她在缩回手时,会用小手指勾他的掌心。

用小手指勾男人的掌心,让他心中一荡,立即想入非非,然后等俩人第三次握手时,她就会用那种眼神看他的全过程,宋旌旗全知道。

他就是那样走过来的,深陷泥潭,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王美娴。

尽管宋旌旗也知道,王美娴那样做,就是在筛选对他有用的男人,给她当狗,帮她做事。

可她选谁不行啊。

为什么偏偏选沈岳?

沈岳,可是破坏他追求蔺香君,当面夺走权妍姿给他戴帽子,最终让他被所有豪门都拒之门外的罪大恶极之辈。

宋旌旗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再串在铁钎上,撒上孜然细盐烧烤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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