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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初秋最是宜人,暑气已散去,寒意未降临,天清淡,云舒逸,可也就下过两场雨,就得添衣了。初秋之短,一如生命中那些好时光。
下过雨,学校里的林木们开始落叶。梧桐、银杏、苦楝、珊瑚朴、食堂外那每到初夏就格外嚣张的合欢,还有宿舍旁的龙爪槐都灰了、败了,暂时蛰伏,且等下一个春天。一场雨后地上就一大片叶子,也来不及清扫。洛纬秋路过时走在上面,就像是从四年时光上踩过去。厚厚的一层,踩过去,没有声音。
教学楼前的那一排桂花倒很兴盛,是它的季节了,它就要尽情发挥。在楼内上课的学生走神时就爱透过窗户看那隐藏在叶子中的黄色骨朵儿,疏疏点点的,看似低调,却以香味彰示存在感。
起初几天,洛纬秋还是很开心的。他在学校里走走停停,不时能够拾到一些漂亮叶子,为此他还特地在校门口的书店里买了本儿童绘本。八开硬壳,很适合夹叶子。洛纬秋边走边挑拣,想着这个做成标本肯定好看,如果给学长……然后他又想到,他再不能像献宝似的拿给金澜看了。
洛纬秋回校后的好日子终结在他遇到金澜的那个晚上。说是遇到,其实言过其实,他连招呼都没上去打。那天金澜在实验室等着回收数据,待到快十二点,然后赶在后门关门之前才匆匆离开。洛纬秋在回旅馆的路上看到金澜,鬼使神差地跟了过去,一直跟到金澜的住处。而金澜是那样神色匆匆,根本没注意到他。
洛纬秋看着金澜走进一栋单元楼,正是一楼,有人给他开门,破败的楼道立刻被暖黄的光笼罩,像家的感觉。而门内那个女人说:“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啊,不是说好给我带夜宵吗?”
金澜头也不抬,从她身侧挤过去了:“太晚了,食堂都关门了——晚上还是少吃东西,对肠胃不好。”
夜很静,金澜说的每个字,洛纬秋都听得清清楚楚,他想他们的关系一定很亲密,否则金澜不会是这样的口吻。
第二天天还没亮,洛纬秋又来到这个家属院,在离昨晚那栋楼二十米处的车棚里等着,果不其然又蹲到了金澜。他匆匆出门,门后那个女人喊了一嗓子,语调慵懒,像没睡醒:“那今晚能给我带夜宵不?”
“看情况吧,今天可能回来得更晚。”
这对话居然还和昨晚接起来了,连续剧似的。洛纬秋觉得有些好笑。
有个晨练的大爷拎着个马扎从楼道里悠悠走出,洛纬秋上去问了一句,一楼那一男一女是什么关系。
大爷答:他俩不是小两口吗?都在这儿住了快两年了!
洛纬秋静默不语。
大爷上下打量着他,问道:“难道他俩……是野鸳鸯?小伙子,你是来捉奸的吗?”
洛纬秋低头看了一眼,他手中还拿着那个儿童绘本。这几天他出门就带这个,已经形成习惯了。
野鸳鸯野了两年,也差不多是真爱了。再说了,谁捉奸会带本童话书。他想。
他最多算一个不速之客,哪里配捉奸呢?
今年新生军训时间晚,洛纬秋折回学校后,刚好看到布告栏里贴着大学生生理卫生知识讲座的海报。
再看主讲人那一栏里,两个黑体加粗的字:金澜。
于是他就去听了,还故意那样提问。
讲座结束,金澜拦下他后,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特地回学校,就是为了让我不痛快吗?”
洛纬秋梗着脖子,点了头,然后转身走了。
一直到他走出报告厅,身后的金澜没再说过一句话。
回到旅馆之后,洛纬秋开始思索下一步路。他是有退路的,大不了回去找游乐佳,在山中待一辈子。但一这样想,反倒不着急了,他还有很长的余生要在那山上度过,那就在回去之前,让他多看两眼金澜吧。
而且如果能多给金澜找找不痛快,那自然更好——他怎么能这样若无其事地去和别人在一起,怎么能,怎么能。
然而只是在学校里闲逛,那未免也太单调。尽管他有积蓄,但银行卡里只出不进,也是个问题。于是洛纬秋又在校门口的快餐店里找了份兼职。他是不挑工作的,洗盘子拖地送外卖,全都能做。
有时,洛纬秋站在收银台后看着那一张张青春的面孔,恍然间,也会莫名其妙地产生自己就要在这儿等一辈子的错觉。
可是,能等到他吗?
就在秋雨快要下尽时,金澜终于途径了这家快餐店。
那时临近黄昏,但还没到学生下课的点,人不多。金澜刚从外面回来,他中午没时间吃饭,硬捱到这个点才有点空。他坐在快餐店门外的长椅上,腿上放着一把伞,一手拿着一个汉堡,另一只手拿着瓶矿泉水,午饭晚饭合并在一起吃,吃得很是潦草。
吃到一半,有人拍了拍他的肩,他抬头一看,是这家快餐店的工作人员,正穿着一只大狗狗的玩偶服,还递给他一张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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