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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看居然是一只梅花簪子,点点头,十分高兴,“喜欢,真的很喜欢这簪子,就是我想要找到的,谢谢你愿意割爱,多少钱我把钱给你。”
温群看着这样荆尧,见他不说话,就知道他是想让他自己说,想了想,说了一个和店里面的簪子差不多的价格。
知道他们不是差钱的人,是为了自己的诚实相告才愿意卖自己一个好,他也没有继续抬高价格,十分感激的付了钱,拿到了簪子他的心情也十分的好,开口问道:“你们接下来要去哪里呀?”
温群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是如实告知,“我们想要在上京城里面逛逛,买一些礼物带回去送给家里人。”
那会位公子道:“我陪你们吧,我知道哪里的东西好,你们想要买什么我也可以给你们带路。”他今天出来就是为了买簪子的,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有找到,这突然就找到了,他也不知道接下来干什么,就想要帮帮他们。
温群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说,荆尧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你想要和他相处看看就一起,不愿意我们两个自己逛。”
荆尧觉得这个双儿是个性子活泼,而且三观十分正的小双,这样的人和温群交朋友他十分的放心,如果温群想要交朋友的话。
温群是不擅长拒绝人的性格,见到荆尧不反对,也就同意了,然后两人后面就多出了一个小尾巴,一直跟着他们。
“太好了,我叫韩肖,你们叫什么名字。”韩肖高兴的拉住温群,两个双儿自然而然的站在了一起,荆尧想要插过但不好意思去扒拉开他。
温群则是有些不习惯陌生人靠自己那么近,他不着痕迹的躲开韩肖的手,笑着说:“我叫温群,这是我的夫君。”
温群退后站到荆尧身边,荆尧顺势拉住他的手,笑得十分得意,“韩公子好。”
被拒绝韩肖也不弃擂,反而十分积极道:“好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我带你们去买东西。”
说完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前面,荆尧和温群两人只好跟上。
韩肖是个十分健谈的人,他也很会带动人的情绪,温群和他一起两个人很快就熟悉起来,好朋友一样的去买各种东西,买布料,买衣服,买首饰,买各种摆件雕刻品,还买了文房四宝书,很多东西通通都买下来,全都送到了荆尧的别院里面,而荆尧最后变成了一个工具钱包。
到最后分离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依依不舍,荆尧只好告诉韩肖自己家里面的位置,叫他如果想温群了就给他写信。
两个人才分开了,温群看着荆尧十分高兴的说:“阿尧,我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虽然当了一天的搬运工和工具钱包,但见温群这么开心,荆尧也十分的高兴,“这样很好啊!日后你若是外出或是到别的地方去,要是碰到能聊得来之人,可以将其视作好友。倘若相处融洽便好生相待;如若不然,则视之为陌路便是。”
温群点点头,他在村里面实在是太孤僻了,整天不是在工厂里面,就是在和荆尧在一起,实在没什么朋友,但是今天突然就得到了一个好朋友,还是有些兴奋,回去的时候温群的情绪一直很高,一直叽叽喳喳不停的和荆尧说着两个人的一些见解和想法,荆尧也认真地听他说,为他小夫郎感到高兴。
来的时候到了十辆马车,回去的时候虽然没有那么多的但还是有六辆马车,这还是精简后的,因为肖令在第二天就带着一批人回去,继续装运货物,他把马匹和马车也带走了大半,这几辆马车还是荆尧在上京重新买过的,不仅价格更贵,马匹也不如在石老板那里买的好。
回去的路途十分的顺利,有了一次经验这次温群坐船也没有那么难受了,加上是顺流而下,比来的时候还要快两天就回到温家堡。
两人回到村里,正是稻子成熟的时候,村里人都在忙着收割稻子,往年这个时候都会有许多人来村子里找短工做,赚点钱补贴家用,但是今年北方过来的人多,他们来到这里没有地,也没有什么钱财,和周围的许多村里人对他们还有些排斥,日子不好过,于是有好多人愿意免费帮忙收割稻子,管两顿饭就行,这样的举动让许多人都对他们改观,还有些家里富裕的,知道他们日子不好过,不愿意占人家便宜,愿意出钱。
荆尧家里也有需要收割的,但是他牧场人本来就多,需要的时候,直接去叫人就是,他也去干了几天,体验了一把粒粒皆辛苦的感觉。
收割稻子要先把看稻穗有没有成熟,可不可以收割,可以通过叶片和稻子的颜色来区分,也可以碾碎稻米粒查看里面的查看它处于哪个阶段,当稻谷变黄,变得干重,不易破碎就可以把田里多余的水全都放干,再晒上一两天就可以下地收割,割下来的稻子需要人力用打斗把稻子用蛮力一点一点拍下来,装起来晒干,碾碎才是大米。
荆尧走之前就给了吴老脚踩式脱谷机的设计分解图图,叫他尽快做出来,现在温家堡家家户户都有这个机器,也为让大家省下不少力气。
今年虽然热,但是天气还算能承受的范围,很多人家和荆尧学了新的育苗方法加上肥料给得足,几乎都是大丰收,每个在田间劳作的人脸上都是带着笑意的,干活也更有力气。
荆尧看着晒满村里晒谷场的稻谷也是十分的高兴,民以食为天,种下的种子得到收获是所有人会回发自内心的喜悦。
粮食收回来,就要开始下一季的播种,荆尧没有选择继续播种稻子,而是选择了小麦,想要种植多样化的植物。
而最令他开心的事情却是他和温群的婚期要到了,他私自带走温群的事情虽然没有收到责骂,但是岳父大人以要准备婚礼为由,把温群关在家里面,不让荆尧和他见面,荆尧虽然想要抗议,但是知道自己做得不对,是理亏的一方,只有忍耐下来,每天都往工厂,地里跑,还去了几次山里,确认一切都好才算让自己不闲下来。
而他和温群的婚期就在下个月,那时候温煜也从上京回来了。
“阿尧和群群的婚礼我是不能参加了,你替我送去贺礼吧,这些东西都是送给他们的。”轩辕庭送温煜出京的时候,也送来了两辆马车。
温煜点头“我代他们谢过太子殿下。”
温煜回到温家堡,婚礼准备完毕,九月二十四,这一天是个万里无云大大晴天,天还没有亮,村子里的道路就开始亮起红色的灯笼,照亮一条路,今天是荆尧和温群成亲的日子,荆尧提前去县城里叫人准备了许多婚礼装饰,不仅把新家装饰得喜庆红色,连村里也没有放过,温家到荆尧家的一路上更是宛如一条花路,让村里人看了惊奇不已,许多孩子早就在周围转悠了几圈,对着这些红色的灯笼十分喜爱。
村里帮忙的人都来到荆尧家里面,准备迎亲的几个年轻汉子已经收拾得十分利索体面,荆尧穿着一身红色的新郎服,头发全部梳起来。
时间一到,荆尧就手捧鲜花,骑着马,带着带着去接亲的队伍出发,前往温家接亲,他们要先在村子里绕了一圈,栗媒婆走在最前面,也是穿着颜色鲜艳的衣服,笑得合不拢嘴。后面跟着的乐队一阵吹拉弹唱,全村的人都在跟着后面恭喜好不热闹。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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