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风赶忙用尸魔族礼仪表忠心。他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举过头顶,说道:“大哥,小弟愿意追随您。”嗖。精神掌控者从粮仓上跳了下来,跳到林风跟前。他的动作看上去极为轻盈。如此近的距离,林风已经决定动手偷袭他。可是精神掌控者下一句话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只见精神掌控者把手放到林风的拳头上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我就叫你二号了。”林风一怔问道:“为什么是二号?你是一号吗?”“我是首领,你是第二个宣誓效忠我的尸魔,所以是二号。”林风想要套套话,“我是二阶尸魔,我更强大,我应该是一号。”“一号也是二阶,而且他比你更强大,加入的比你早。”林风站起来跳了两下,抡着拳头,“我不服,谁能做一号,打一下才知道。”“你有点尸魔族战士内味了。”精神掌控者指着黑风山说道:“一号就在那里,他一会就会过来。”林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想起了黑雾二次降临时,黑风山上那个黑雾旋涡。肯定是那家伙了,不知道是尸魔族哪个分支。先看看那家伙的实力再说。夜空中乌云散去,洁白的月光洒在大地上。精神掌控者看着天上皎洁的明月,“真是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天上那颗星球,人类管他叫月球,等我强大了一定要登上去看看。”还懂得审美呢,这家伙表现的越像人,林风决杀他的心就越强烈。还想登上月球看看呢,你就赶紧看吧,看一眼少一眼。“一号来了。”林风转头四处张望,看到远处一个黑点正急速向这边靠近,速度一点也不比自己慢。待到黑点近了些,林风才看清这家伙根本不是用脚在跑,而是用触手。这是一个触手怪,背部长着六条可伸缩的触手,既能当手用,也能当脚用。星宇发现触手怪,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林风,把他也收了,这两个,一个也不能放过。”“嗯,我晓得。这两个都不好对付,得等他们分开了,各个击破。”触手怪转眼就到了精神掌控者跟前。他指向林风问道:“他是谁?”“他是二号,但是他想做一号,他要和你打一场。”“哦!”触手怪来到林风面前,“你要和我打一场,当老二你不服。”林风也想试试触手怪得实力,“是的,谁行谁不行,打一场才知道。”触手怪轻蔑一笑,“那就开始吧。”林风又被惊到了,这家伙居然都会笑了,这是快成精了。林风冲过去,一拳打向触手怪微笑的脸颊。砰,触手怪不躲不闪,硬接了这一下。这一拳林风用了八分力,触手怪晃了晃头,看样子只是受了一点轻伤。“这就是你的力量,太弱了。”防御强过自己数倍,这是快到三阶了吧。他为什么这么强?又是如何提升的?呜,林风又挥出了十成力气的一拳,打向触手怪的脑袋。啪,触手怪用一条触手接住了林风的拳头。唰,触手伸长卷住了林风整条胳膊。林风继续攻击,结果四肢和脖子都被滑腻如同蟒蛇一样的触手缠住。林风动弹不得,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触手怪还剩了一只触手没有用。“就这样!还想当一号。”触手怪将林风拉到身前,用剩下那只触手在林风脸上抹了两下,又在林风额头上点了点。“该我进攻了。”砰砰砰......触手怪密集的拳脚落在林风身上,触手啪啪啪打脸。林风口鼻窜血,身体一阵抽动,像沙包一样惨遭蹂躏。他时刻注视着触手怪,如果触手怪要敢下杀手,林风就立刻唤出骨刺和他拼命。“停下吧,他是我们的同伴。”精神掌控者发话了,他可不想让自己的手下有伤亡。只有具备了智慧的二阶丧尸才算是尸魔族,才能被驱使,这片区域二阶并不多。砰,触手怪将林风甩到一旁。“你就安心做二号吧,再有逾越,我会打死你。”林风眯缝着肿成一条线的眼睛,认怂道:“触手哥,我服了,我做二号。”背地里,他紧握双拳,压制着胸中的火气。要不是现在没有把握把这两个家伙同时留下,他早就动手了。精神掌控者开始指挥林风做事。“二号,去找两个大点的容器,弄些水过来。”林风找了两个铁桶,去河边打了两桶水,回来时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精神掌控者继续指挥。“二号,把你毒牙上的尸毒弄下来一些,放进水桶中。”林风照做。精神掌控者又指着一个粮仓说道。“一号,把水桶拎到这个粮仓上面,把水倒进粮仓里。”触手怪用触须拎着水桶。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嗖嗖,两下就爬到了粮仓顶上,将两桶掺着尸毒的水倒进了粮仓里。“好了,只要人类吃了里边的粮食就会变成丧尸。”林风一阵恶寒,这家伙太阴险了,糟蹋了一仓粮食。“好了,今天就到这了,二号饿了就去城里找食物,只要记住别去拉着电网的人类营地就可以了。明天这个时候大家再来这里汇合。”精神掌控者说完,第一个离开,跑向了新永城。触手怪则跑向了黑风山。林风想了想,跟着触手怪跑了过去。触手怪跑了一会,减速问道:“二号,你为什么跟着我?你不是要去找人类吃的吗?”“触手哥,因为我敬仰你啊,感觉你比首领厉害多了,他只会发号施令。”智商不高的触手怪,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首领也很厉害,他会隔空控物。但是不一定打的过我。”林风赶忙奉承道:“是一定打不过触手哥你,刚才和触手哥过招我完全没有还手之力。我觉得在整个星球的丧尸圈,触手哥你的战力都是排得上号的。”触手怪飘飘然,任由林风跟着。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到了黑风山。林风跟着触手怪进了一个矿洞。触手怪斜了林风一眼,心想都快到家了,这家伙怎么还跟着自己。触手怪停下来指着旁边一条岔道,你没地方住就去那边呆着。林风一看这是不想让自己跟着了。“哦。”林风回了一句去了旁边岔道。触手怪则继续独自深入。林风停在另一条岔道处,感觉自己十分精神,像是刚吸收过几十只丧尸。“星宇,这地方好像有古怪。”“检测到这里有强烈的核辐射,核辐射可以加速尸魔族进化。”“怪不得这家伙这么强,原来坐拥风水宝地啊。”喜欢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
一颗榴莲引发的穿越 幸福一家人 顶级Enigma的专属抑制剂 山海元神录 某科学的佐天泪子 丹剑乾坤 八零年代:贤妻滚远了 三国:娶妻就变强,我不当人了! 穿越成老太太的抓鬼破案日常 哥哥是个恋爱脑 重回七零,肥妻和最帅知青领证了 别撩了,我认栽 海贼:我只是个路过的假面骑士 快穿之女配要逆天改命 悟性逆天:我统御万界,化身禁忌 我在古代开公司 艾迪斯的日记 分手后,成为学长掌中宝 玄幻:气运检测,遍地大帝机缘 建模纵横
独家完整版小说重生之修真首富由逗比色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林天秦若菲,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修真界一代渡劫期大手子重生地球。等等,你以为要吊丝逆袭?错!林天刚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华夏两家顶尖豪门的唯一继承人,不仅要继承家族几千亿资产的庞大集团,还要继承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林天唉,真羡慕你们可以自由自在,我要是不努力,就要滚回去继承家族企业了!...
当她知道陆辰修收养她的原因时,便是他亲手将她推向深渊的开始。她最害怕被抛弃,可是终究还是被他抛弃。他最害怕失去控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她疯狂。陆辰修答应我,永远都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我。...
未婚夫和闺蜜的背叛,家族破产,在顾落最狼狈的时候,他从天而降来到她身边。这个跺一脚能让海城震三震的男人对她说嫁给我是你最好的选择。婚后,过的不如意的前男友回来找她,落落,我现在才发现我爱的是你,我知道你嫁给他是迫不得已,你婚后一定吃不好睡不好!落落我们和好吧!顾落看着他轻蔑一笑,就凭你?安衍懵了,不懂她什么意思。安先生,由奢入俭难,有秦二少这么温柔的老公,你就不够看了!...
*程牧初见陶夭。灯光流转,觥筹交错,她在跪舔别人的裤腿。程牧再见陶夭。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别人在跪舔她的高跟鞋。程牧一笑,丫头片子有点能耐。边上有人促狭道二爷,听说那姑娘在圈子里拜了个干爹。程牧呵。*陶夭说生活就像吃屎,无所谓今天吃,还是明天吃,不吃得饿死。头颅仰得太高,没用,不如低眉顺眼先活着,活着活着,一只狗也保不齐活出人样了。不曾想她将自己当成狗了,某位爷愣是想将她捧成角。角是那么好当的吗?人前,她像花瓶,香江程二爷重金打造。人后,她像抹布,二爷花样太多,总将她拧成各种形状,晚上白天,死去活来。她不想干了,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得,豪门主母这位子坐定了。*奉子成婚。陶夭小腹微凸,高调入豪门。婚礼上,她眼瞅着对面一向冷峻深沉的男人勾唇含笑,有点眼花,无语道您到底图我什么呢?想给您生孩子的女人手拉手能绕香江两圈了。程牧低笑,俯身在她耳边,一字一顿,日久生情,这种事,栽了就认了。陶夭翻个白眼,无耻。程牧看着她一脸酡红,笑而不语。他懒,这辈子所有的精力,用来调教一只小野猫已是不易,哪有闲情,再去招惹其他?*世人只知他程二爷在香江一手遮天。却不知,他乐意遮的,从来只有她头顶那片天。他庆幸,他看见了她的好。*本文又名影后成名史,男主强取豪夺,男配统统想上位,一对一结局和,清冷倔强百折不挠型女主,权势滔天冷漠腹黑型男主,豪门婚恋,娱乐圈元素,欢迎跳坑。*推荐阿锦完结暖文已出版影后重生之豪门萌妻,出版书名献给亲爱的邵先生待出版重生娱乐圈之名门盛婚,出版书名待定。豪门暖媳,出版书名待定。搜索作者其他作品或者直接在书院搜索作者名书名均可见哈。*新浪微博浮光锦,求关注么么哒。...
?她是白府嫡女,身份尊贵,却是未婚生子,满脸毒斑,为世人所唾弃。而一夜之间,亲人惨死,孩子生生被剖肉挖心折磨致死。一朝重生,她重生到新婚当日,弃婚拒嫁。立志守护白府百年不倒,而冥冥之中,她那遭人唾弃的私生子身份蓦然展露于世,妖神心惊动天下。虐渣男,打脸义妹,独自面对各路不轨之徒。本以为带着儿子就这么孑然一身,没曾想那个神秘王爷居然一路守护着她。甩都甩不掉。她本无心,计划远离,没想到男人牵着儿子的手等在门口。儿子都生了,你的心还想给谁??小包子萌声萌气娘亲,我们回家吧!?...
飞卢小说网原创小说魔魂龙心与上古卷轴以上古卷轴5为背景,给原剧情填充大量细节,再加以融合,形成一个新的故事。只不过,并非所有原剧情的结果都在意料之中。本该死去的人,可能会活下来。本该活着的人,可能会死去。就连龙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