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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章 飞扬跋扈为谁雄(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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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群情涛涛的百官,大有就此散去的趋势。就在这时忽听得人群里又是一阵骚动,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身材臃肿,生得獐头鼠目的中年人了过来,他步伐走得不快,面上洋溢着某种得意,虽不明显,但嘴角与眼角淡淡的笑意却足以出卖了他心头所想,让人咋一看便生出一股不舒服的感觉来,然而此人却浑然不觉,他只顾背负着双手慢悠悠的走过来,他脚上蹬了一双漆黑的皂靴,这种皂靴面料采用皮、缎、毡等,大多染成黑色,虽是官靴,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本朝制定舆服制时,对鞋靴制度也做了严明的规定。

除了在色彩、质地等方面的限制外,对鞋靴装饰的限制特别严格。洪武初年规定:庶民百姓穿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平民百姓不论贫富一律鞋式俭素,洪武二十五年,朝廷又进一步下令:严禁庶民、商贾、技艺、步军、余丁及杂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革翁),唯独天寒地冻的北方地区,允许用牛皮直缝靴,违者处以极刑,皮札(革翁)穿时先将皮统札缚于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因而是普通鞋加绑腿(靿)的样子。相对于靴来说,皮札(革翁)的鞋和靿是分离的,而不是缝在一起。可还是有人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南京五城兵马司查获,有叫颜锁柱等三十八人,擅自更改皮札革翁的形式,将其做成半截靴、短帮靴,并且帮里一样长,还安上袜口,在市面上出售。这种靴样如流传开去,必致引起制度紊乱,颜锁柱等人的违禁行为,受到官府的追捕,最后受到法律严惩。朝庭还命礼部出榜晓喻军民,榜文曰:“为奸顽乱法事,节次五城兵马司拿送犯人颜锁柱等故将原定皮札革翁样制,更改半截靴,短靴,裹儿与靴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著,或卖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本部切详。”

“这等乱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云南。经过洪武年几次杀戮后,洪武爷定下的规矩无人敢轻易的逾越,时至今日虽说略有松动,但也只是限制普通高筒靴罢了,似这等官家的皂靴但凡是个官儿有所避讳,究其原因在于这种靴子“底软衬薄,其里则布也,与圣上履式同,但前缝少荾角,各缝少金线耳。频加粉饰,敝则易之“所以,能穿这种靴的不是朝廷的官儿,就是御前供奉者,儒士生员,校尉力士,一双靴足以彰显其身份,单说一双皂靴倒也不能说明他的身份就贵重了,真正让百官侧目的还是来自他身上的衣衫,那是一件上等金丝质地官袍,服饰上绣有麒麟纹样。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象鹿,全身有鳞甲,牛尾马蹄,有一只肉角。单看这身打扮,就知道此人大有来头,因为本朝规矩,官服绣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职位特殊的锦衣卫指挥侍卫等才能穿戴,因这种服装所采用的质料和纹样,按规定,都有一定制度。此人非但穿了一双让人羡慕的皂靴,还穿了一件让人眼红的麒麟服,这就不好奇他眉宇间的得意来自哪儿了,本官除了羡慕外,还真不能说他什么。

人群里一阵骚动后,忽听得有人大声喊道:“咦,这不是王山么,他怎么来了?”

”王山?”那人话音未落,人群里再一次爆发出了骚动。

“他不是王振的侄儿么……?”骚动后,有人大声喊了出来。

来人正是王山,当今司礼监秉笔太监兼东厂厂督王振的侄儿,靠着王振的关系坐上了锦衣卫千户正五品的官衔。这样的官,若是搁在外省州府或许还有几分威严,可搁在京城这样的官儿的确不算什么,但官儿有千万,各有不同,王山就是这个不同之人,他本是蔚州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胆小怕事,老实守着家中的几亩薄田,过着本分的日子,忽见一日家中来了几个衣着鲜亮的官家人,为首那人看见他就倒头便拜,如此举动差点没把他吓得半死,等到那人重新站起来,告诉他,他们是奉王公公之命前来接他入京过好日子的,看他不信,还拿出了王公公亲笔说写的书信,他读书不多,认识的字儿并不多,这份信还是那人帮着念的,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在京城还有一个做了官的叔叔。

心头的欢喜让他迫不及待的进了京城,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进京城的那一天说看到的一切,正阳门里棋盘街、灯市、城隍庙市、内市和崇文门的繁华景象让他应接不暇,所有田园都景色美丽,并且散发异香,因为有许多各种香花,它也点缀着种植在江河溪流畔的绿村,有很多河流。那儿种植果园和园林,有很欢快的宴乐厅事,他们常去休息和逃避心情的烦恼。老爷门,也就是绅士们,常种植大片林木和密临,里面养有野猪,羊,野兔,兔子以及其他各种野兽,用他们的皮制成上佳的皮毛。这里的繁华如新鲜,让他应接不暇,恨不得立即就住在这里才好,哪怕是让他立刻就死,他也甘心情愿,他当然没有去死。

入了京城他不但住了下来,还摇身一变坐上了锦衣卫千户的官儿,正儿八经的五品官,他虽是农民,可锦衣卫的名头他是知道的,早些年的时候,这些穿着飞鱼服,握着绣春刀的侍卫最是风光,上至皇亲国戚,下至黎明百姓,那个不怕的,他做梦都想穿上锦绣的飞鱼服,握着精心打造的绣春刀,骑着高头大马,横冲直撞的纵横在宽大的街道上,本以为这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梦,没想到不过十余年的功夫,这个不切实际的梦竟成了真。看着百官惊讶,羡慕的目光,王山从心里上感到得意,他再也不是四年前那个无知的农民,京城的繁华,官场的这碗汤早就让他懂得了自己这身皮囊的好处,他知道这些官儿对自己的恭敬,并不是出自真心,平日里那些恭维的话儿也只是做做样子,心底里不知怎么骂自己,可即便如此,他仍旧得意,试问京城三部六院的官儿,那个不被人骂,堂堂首辅也有被人骂得灰头灰脸的时候,首辅都如此,他一个锦衣卫千户被人骂上两句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他知道,这些官儿肚里骂自己骂得厉害,面上却处处巴结他,而且这些官儿还不小,不要说眼前的这些五品、六品的官儿,就是衙门里的那些四品、三品的官儿也不少,变着法子讨好自己,起先他到真以为这帮人是真的看得起自己,真心与自己交个朋友,那会儿的他待人以真诚,没少帮着他们办这个办那个,每次他厚着脸皮,低着头出入司礼监,寻自己那叔叔帮着说话,一而来去事儿也就成了,今日这家的孩子想入中个秀才,明日另一家的女婿想调离一下江西县城衙门,日子一长,他发现这些官儿其实看重的不是自己,而是变着法儿求自家的叔叔给办事,这事儿他明白归明白,可也不说破,他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百姓,若不是叔叔入了宫做了太监,坐了司礼监秉笔太监的宝座,又何来这等风光,固然这些官儿肚里不知如何辱骂他,可又有什么干系呢,比起日日黄土,他更愿意面对这些虚情假意的脸,哪怕明知是假的,也好过黄土的真。所以这几年来,他已慢慢习惯了这些没有半分真诚的脸,与他们嬉笑,与他们点头哈腰,看着他们眼里涌出的妒忌,恨意,竟能保持着风轻云淡,他记得小时候面对厚厚的黄土时,一把稻谷,一把麦子,他看着不顺眼的时候,也能骂个没完没了,可自从来了京城他竟没这个毛病,明明知道这些官儿从未将自己当做一个人物看,甚至骨子里还透着鄙视,可他从没觉得这事儿,在他看来,比起每日吃不饱饭,每日穿不上衣,日日没有银子,就是女人那也是生得不好看的,住的房子也是摇摇欲坠的,今日的他已好太多了,住的是金碧辉煌的房舍,每日用不完的银子,穿得少,模样俊俏的姑娘,任由他胡来,好看的衣衫他想穿多少穿多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江中游的只要他想吃的,就一定能吃得到,每日为他做吃的就有三十个厨子,据说比地方上四品的知府人数还要多几个,出行有高头大马,还要大把大把的侍卫任自己呼喝,看谁不顺眼了,可以毫无顾忌的破口大骂,他实在找不出不满意的地方。记得他对手下说起自己的心境,手下话这是他的老来境界全非昨,卧看萦帘一缕香,还说他老人家大智若愚。”

他当然知道这些是恭维的话儿,他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人,知道什么老来境界全非昨,卧看萦帘一缕香,无非是他想过的好日子如今实现了罢了,一个日日吃苦的人,忽的有一天老天爷给了他香车美人,给了他金银珠宝,给了他权势地位,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心里明白,不是他的境界提高了而是他知道满足了。老子说过,祸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一个人知道满足了,对什么都满意。

但他知道,他这一切的满足全都来自自己的叔叔,没了叔叔的照拂,他什么都不是,所以但凡是涉及叔叔的事儿,他都义不容辞的答应,这并非是说他对自己这个叔叔有多么的亲近,而是他明白,没了叔叔,就没了他今时今日,无论是他多么的不喜欢,多么的厌恶,他都要维持这个叔叔的地位,哪怕是要了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今日这事儿,为锦衣卫千户,他很早就知道,身在官场,他就算再愚钝,也知道参与这事儿背后的后果,做得好功劳是人家的,做的不好,罪名是自己的,所以极少有人愿意来参与,从骨子里他并不想参与,这帮文人的嘴上功夫的厉害,他早就见识过了,早些年他刚来的那年,得叔叔从中调度,他奉命与司礼监的一个老太监到浙江办事,与司北关南户曹、司南关北工曹在一起饮酒。酒席间,这太监瞧不起两位官员,便出了一个有侮辱意的上句,要官员们对。出的句子是:“南管北关,北管南关,一过手,再过手,受尽四方八面商商贾贾辛苦东西。”这个太监自己原本地位很低微,曾在皇宫中守门,所以官员便对出下句相讥:“前掌后门,后掌前门,千磕头,万磕头,叫了几声万岁爷爷娘娘站立左右。”当时他刚来,读书也不多,只觉得这对子对得好,默默给记住了,等事儿办完了返回京城的时候,把这事儿对叔叔说了,只见叔叔那张脸变得十分难看,他一时不解也不好多问,退下来询个读书人问了问,才知道这帮文人官儿是变着法儿骂自家叔叔呢,可怜的是他竟半分也听不出来,也是从那一日起,他从心底就对文人多了一份畏惧,生怕他们那一句话是骂你,那一句话是夸你,弄不清楚的时候他极少说话,也极少附和,怕给人落下了一个被人骂了还乐哈哈的傻子。

但今日他必须来,原因只有一个,唯有搅黄这件事,弄出更大的动静,叔叔的地位才会更巩固,自己的好日子才会过得更舒坦。

这么一想,心头不免多了几分激荡之气,仿佛自己便是乱军之中,力挽狂澜的勇士一般,胸脯儿不由得挺了挺,背负的双手也微微抬高了几分,学了许久的官步也迈得更慢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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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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