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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第2页)

说我会疯是因为迷上一个北方来的伶人,遭我爸爸棒打鸳鸯。

这个北伶,是个男旦。据说很妙的,并非是娇滴滴的可人儿,倒是匹大洋马。

唱得好不好,这个不知道,可是唱的不是一般的戏,唱的是妖精戏——专擅白蛇传,肥白袅娜,他做的唱的,不是凡人,乃是那迷惑情郎的蛇妖一个。

我这个少帅呢,专爱被那条大白蟒纠缠。我很乐意,但我爸爸不干。

他老人家用他的惯用手段,“处理”掉了这个唱白娘娘的白老板。戏社阖班,株连全体,人人获罪,都坐了一回牢。

我这个曹少帅呀,我是个情种呀!一下子没了心上人,我还能不疯吗?

我就疯呀,我就变坏了呀,我就——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

这才是千古奇情呀,值得且唱且叹。

也有报章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定要将我曹少帅士越君的因情而疯、因爱而狂的“真相”,公诸于众。

怎么可能是包戏子搞疯的呢?怎么可能仅仅是有分桃雅癖、爱好南风呢?

桃是确然分了的,拆吃下肚。南风吹也吹过了,却不是在雅阁戏台,那些咿咿呀呀的场合。

当是在那猎猎长风,军旗之下,大营之中,铁血相逢。正所谓男儿爱男儿,英雄惜英雄。

嗯,划去所有精工词藻,拎出一个重点来讲,简言之,一句话,我搞了我爸爸的副官张某。

细节写了很多,销量据说很好,我也着人买了一本回来看。惊见,他们居然还搞到了张文笙的小像,因为他长得眉清目朗,很招人怜爱,所以文章夹叙夹议,为这好男子扼腕。

文中述道,我搞了张某以后,我爸爸不干,三番两次,派给张氏涉险的工作,陷害不成,副官总能化险为夷,打马归来,与我曹少帅相聚。

最后老头子等不及知情识趣的标下来清君侧,亲自出马,赏了小副官七粒花生米,逼疯了自己的亲崽。

说起来这个我疯得这么曲折,还算有点意思——只可惜我疯了以后,没有其他的本子可以照着上台,依旧是疯了然后变坏。

然后每日里带把枪呀,到处溜达,寻别人的不是……动不动就举枪突突,一个不顺眼,见谁突突谁。

啊,诸如此类,诸如此类。

自我归来之后,无论什么出版社刊印的东西,只要是提到我曹士越的大名,每一篇都是一通乱写。

我看完了,第一桩事体,总是很想举枪突突。先去这些无良杂志,突突掉几个造谣生事的记者,哪怕就此坐视我曹疯子的骂名,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不是?

突突记者是一定要突突的,早晚都是要去突突的。前提是,我不能光在书房里读书看报抄写经文,首先我要能摸得到枪杆,其次我爸要肯放我出个门。

自从我回到此时此地,反正我爸什么都没问。他为我延医问药时,怕我跟医生们胡言,先给打了个很体贴的马虎眼,给医生们那边上了药,说我观刑受了刺激,脑子最近有点不好,有些“风痰之症”。

反正就因着他这么一说,世面上很快就有了我发疯的谣言了,捕风捉影,绘声绘色,我坐在家里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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