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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这个男人默默无闻;在六年后,他的故事传遍天下。
每一位英雄,都有一个符合气身份的传奇。
刀戮王也是同样。
有人说,他是被拿督屠族的乌孙王子。也有人说,他是某位绝代刀客浪迹大漠时,在胡女腹中留下的种子。
但是无论说法若何,最终都会归于同一个开端——刀戮王在出生后不久,被人抛弃在沙漠里,由一只狼群养大。
当时,古漠挞最大的沙匪头子,为向某位拿督贵族孝敬一张奢侈华美的狼皮大氅,来到西流沙滨围剿狼群。
在一头受伤哀鸣的母狼的肚皮下,发现年幼的刀戮王,将这只在他手背上留下两排牙印的小崽子抓回部落抚养。
刀戮王在十五岁前,跟着沙匪头子,四处抢劫,磨练刀法。
故事到这里,尚算正常。接下来的内容,便充斥着人们对于一位英雄的浪漫的想象。
在刀戮王成年的那天,长生天令太阳落下一道流焰,化作金翎刀赐予他。
他明悟了自己降生在这世上的意义——推翻陀罗尼暴政。
于是在短短六年的时间,迅速崛起,席卷大漠,夺下了古漠挞的半壁江山。
“他是狼,是鹰,是驰骋无疆的云追马。他是云,是风,是胭脂山上不凋谢的莲花。他是刀,是箭,是漫漫黄沙中不褪色的传说。刀锋所指,狼啸鹰唳,旌旗所至,无往不胜。”
两方少年厮杀在一处,胡须扎着一摞小辫的蒙兀大汉拉起胡琴,唱着赞颂刀戮王的歌谣。
歌声着实不错,有着属于大漠男儿的厚重、粗犷,以及独特韵律的苍凉。
吸引一群无所事事的胡人围观,挥舞着拳头替少年们助威,并在沙地里铺开的赌盘压钱下注。
显然,这样令少年与大人们都快活的游戏,乃是他们的日常。
裴戎看了一会儿,问道:“你赌赢了他们的钱?”
五音不全的调子灌入耳中,蒙面男子一面拍腿击节,一面胡乱哼唱着那只歌谣。
听见裴戎的问题,他摇头:“恰恰相反,我一连输了三天。”
裴戎道:“那你的好心情从何而来?”
蒙面男子道:“那只歌。”
“调子不错,词儿也不错,唱的是个可爱的人,连带让那唱歌的混蛋也变得讨人喜欢起来。”
裴戎道:“你喜欢刀戮王?”
蒙面男子笑道:“不,我喜欢大雁城。”
他操着一口独特的嗓音,清澈干净,尾字上扬。无论什么样的话,从他口中说出,都无端生出一种快活感。
张开手臂,迎接吹起黄沙的天风。
“那里很美,是飞鹰、沙狼与云追马的故乡。若是有机会,朋友可以去亲眼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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