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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第1页)

余欢不懂,他懂就好了,他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你大半夜不睡觉,在干嘛?”明生画风一转,问了别的。

余欢把剑往他这边倾斜一点,示意他看剑。

明生凑近了些,不小心瞧见剑上的豁口,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那里,边摸边抬头看余欢。

余欢面上没什么反应,任由他摸。

他突然想起了原来在宫里的日子。

余欢不仅难相处,还有很强的领域意识,自己的东西不允许任何人碰,如果碰了要么丢掉,要么彻彻底底清洗一番。

那是从前,后来他与余欢交好后余欢会允许他碰他的东西,只允许他,旁人还是依旧,那时他还得意了一阵子,觉得他是特殊的。

后来有一次他在余欢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把匕首,以为没什么,也是可以碰的意思,随手拿了过来,被余欢凶了一把。

自从跟余欢交好后,已经很久没这样过,他一时接受不了,俩人的交情还不如一把匕首,气的好些日子没理余欢。

他不理余欢,余欢是不会主动找他的,俩人差点闹掰。

再后来他去后厨当差,想帮一个厨子切菜,刚拿起刀,便被那厨子夺了回去,厨子说刀对一个厨子来说很重要,就像剑客的剑一样,不亚于自己的小命。

他那时候才意识到余欢身份不一样,那把匕首对他来说有可能像厨子的刀,剑客的剑一样重要。

他理解后主动与余欢示好,没多久俩人关系和好如初,那把匕首也像一个禁忌一样,他再也没提过,也没有碰过。

就这样不知道保持了多久,有一天半夜睡觉的时候感觉有个硬疙瘩硌着他,一摸才发现是余欢的匕首。

他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过线,睡到余欢床上了,睁眼借着月色一看,才发现是余欢的匕首过线了,跑到他这里了。

他摸都摸过了,担心余欢又像上次一样发火,偷偷的把匕首塞回了余欢枕头下。

第二天睡觉时,又摸到了那把匕首,第三天亦然,连续几天之后他很是不解的问余欢,‘匕首不是很重要吗?怎么天天弄丢?’

不在枕头下好好放着,跑到别的地方,不亚于弄丢。

当时余欢怎么回答的?比他还疑惑,反问他,‘上次不是对这把匕首很感兴趣吗?怎么现在没兴趣了?’

他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厮是故意的,也是从那时开始,他可以摸余欢的匕首了。

这是第一次摸剑,余欢手上有茧,他练剑,属于剑客的范围,剑对他来说,比匕首还要重要吧。

匕首只是保护自身的武器,剑才是最适合他的。

所以他摸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忐忑,指尖都在微微发抖,怕余欢突然呵斥他。

但是没有,不仅如此,余欢还自然而然的松手,把剑让他拿着。

他松手明生没有想到,措手不及差点丢了剑,他连忙使了劲紧紧握住,末了不忘翻了余欢一眼,“干嘛突然松手,吓我一跳。”

寻山  标记女主后炮灰成了豪门赘A  阴鸷男主是我家佣人之子  我在豪门大佬心头蹦迪[穿书]  把男主收为手下后  在凶案现场说点八卦有错吗  穿成师尊道侣后,我死遁了  老爹绑我去当兵,全军求我当教官林辉赵明远  穿成年代文里的作精炮灰  从古代吃瓜到现代  日行一善后副本BOSS裂开了[无限]  你对财华一无所知[娱乐圈]  一把菜刀杀遍娱乐圈[古穿今]  在恋综直播貌合神离后  猫猫我啊,养两脚兽捏  在恋综里抢了渣A们的白月光[穿书]  我与祂  撒嘴,别叼着狗!  民国旧事:嬿九记  我在修界种灵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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