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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始终认为堂吃要比外卖好吃太多,只是此前实在是懒得出门,今日难得有这个机会,那必然要大吃一顿。
比赛曲目他跟李闻他们已经选定下来,就唱一首前几年出的歌,肖姚的《炽光》。
这歌是叶朗提议的,据他所说,这是他在上课期间偷摸着在别人创建的“励志歌单”中一首首听过来,最终选定了的一首,对这首歌的旋律也算是一听钟情了,而在盯着歌词完整听完一遍这歌之后,他发现这首歌的歌词也完完全全戳在了自己心上。
于是,后面那些歌他也没有再继续听下去,一直憋到放学才终于能与林朝暮及李闻分享这首歌。
这首歌不算热门,三年多过去它在音乐软件上的评论量也才刚过一千,而之所以林朝暮听过其实也纯属机缘巧合,但也只是无意间听过两遍,并且这都还是差不多两年前听的。
时隔两年再来听这首曲子,歌词依然能一下“戳”中他的心,让他感到动容。
而李闻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听过一遍后也觉得挺不错的。
此刻他一只耳朵里还插着耳机,吸溜一口热乎乎的汤后说道:“那就这首吧,我回去得赶紧学。”
叶朗立刻接话道:“行,宿舍留给你,你就把它当作你的舞台,只管练习就行,甭管会不会打扰到我们,放心,绝对不会!”
李闻斜看他一眼,心想自己作为一名寝室长,现在竟公然带头影响寝室环境,这是疯了吗?
但想归想,既然叶朗已经这样说,且另外一位室友许飞也没有任何异议,这些话装腔作势的话他也就不说了,刚好耳机里的曲子也再一次放至尾声,他关了音乐软件将耳机摘下,坐好了准备好好来吃这顿晚饭。
四人在一起痛痛快快大吃一顿,叶朗与李闻还各自喝了罐啤酒,另两位不会喝酒的就只喝了可乐与椰奶。
吃到最后,林朝暮觉得自己压根就不是晚饭吃饱的,而是可乐喝撑的。
他艰难起身,摸了摸有些鼓胀的肚子,与另外三人一同走出这家店。
那三人走的是同一方向,唯独林朝暮须得往另外一侧走个四五百米去乘公交。
正好就当饭后散步了,谁让他现在实在撑得厉害,每走一步都觉得吃力。
好不容易走到公交站前,林朝暮直接一屁股坐在了长凳上,双手撑在大腿上长长呼出一口气。
真的是他吃太多了,走了这么一会儿也不见肚里的胀感缓解多少,反而越发难受。
为转移注意力,他一边揉着自己的肚子,一边将卫衣口袋里的手机拿出,也不知该做什么,就随意翻看着。
微博热搜看了一轮,不见什么爆炸新闻,他又点进自己主页。
想想现在正好有件事,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分享给大家,否则自己下一次发微博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
【唱歌的暮之:晚饭吃多了,现在撑死在公交站,感觉肚子就快爆炸了,哈哈哈哈哈,或许这就是人生……】
仔细读过两遍,确认过自己的语言风格应该还算诙谐轻松,林朝暮这才放心按下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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