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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
那两只亡命动作的野兔,居然连一分钟都没坚持上,就在齐齐发的凄厉叫声中翻倒地上,四腿蹬踏了几下,再也不动。
亲眼见证两只“流氓兔”迅速挂掉全过程的杨逍,有些惊讶:“好厉害的春毒。”
从药理上来说,任何能改变动植物病患的药物,都是一种毒。
被人们称之为百药之王的千年人参,也是毒。
只是人参的毒性,只是针对快要死亡的细胞罢了。
同理,菩萨蛮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香气,既然能让两只野兔仅仅支撑一分钟,就双双殉情,那么当然也是一种毒了。
任何与春天之药的药物,杨逍都称之为春毒。
在嗅出菩萨蛮身上散出的异香后,杨逍就以为她知道了什么。
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菩萨蛮在出汗时所发出的异香,根本不是因为她周身都涂抹了某种春毒,而是自她汗腺中发挥出来的。
简单点来说呢,就是哪怕菩萨蛮被人拿着钢刷子在身上狠刷,把皮都刷掉,但只要她能出汗,就能散发出强烈的春毒,让人在不知不觉间中招。
“呵呵,很不错嘛。没想到在那种穷乡僻壤的蛮夷之地,居然也有这样高超的手段发明出来。”
杨逍走进菩萨蛮,歪着脑袋稍稍想了会,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菩萨蛮刚出生时,汗腺是很正常的。
但她在长到某个年龄段后,就被人用极其高超的手法动了手术,在她的汗腺内放置了“香囊”。
这个香囊,是个活体。
因为唯有活体,才能像被嫁接在南瓜上的西瓜那样,能正常的生长。
手术动完后不久,被放置在菩萨蛮汗腺上的香囊,就会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每个人的身体,都是一个小宇宙。
在遭遇异物入侵,排斥失败后,就会迅速包容它——能要人命的癌细胞,就是这样在被排斥的人体内存活,并逐渐长大,最终完全占据人体,让人本身患病身亡的。
杨逍估计,这个被移植在菩萨蛮汗腺上的香囊,在人体对其排斥失败后,很快就被包容,借助身体的养分,来发展自己的势力,成了癌细胞那样般存在的东西,更具备特色。
人身体呢,为了满足新成员的需求,就会驱使主人多吃些能让香囊长大,永远保持香气的东西。
所有很快,这个香囊就成了菩萨蛮的本能之一。
至于香囊的本身,这倒是没什么奇怪的。
动物界中,有很多小动物自身都携带香囊的。
只需给杨逍三两年的时间,找到一只这样的小动物,整天为它春毒——等香囊“成熟”后,在把它先移植菩萨蛮的汗腺上就好了。
心里这样想着,杨逍抬起足尖,拨开了这会儿已经无礼扭曲,只是张大嘴剧烈无声喘气的菩萨蛮左肋下。
然后,借着月光,她就看到了一道颜色很浅的刀痕。
“呵呵,果然是这样。”
事实印证了她没有推断错后,杨逍得意的冷笑了几声,再次赞赏某个穷乡僻壤的蛮夷人士,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来。
要是那边的人听到她总这样说,肯定不会愿意,会说:“你才是来自穷乡僻壤的蛮族!”
轻轻嗅了几下鼻子,杨逍微微皱眉,看着双眼瞪到最大,瞳孔慢慢开始有了扩散迹象的菩萨蛮,若有所思的说:“这样说起来的话,那么你自身就是个至艳之物了。根本不需要借助任何的药物,就能激发男人根子最深处的欲、望。说起来,也算是个异数的。”
“如果把你送给——”
忽然想到什么的杨逍,不想菩萨蛮就这样被痒成问什么就说什么,但最终会变成痴呆的痴呆了。
一个女人再怎么漂亮,性感,借助本能来激发男人的最强大,但只要成为痴呆后,就明显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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