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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人类的血还是动物的血,都在他们的食谱上。只是,不到万不得已,血族绝不会喝动物血。
对于他们而言,如果人类的血是凤髓龙肝的话,那动物的血就如同嚼蜡,难以下咽。
血族是一群性格高傲的种族,拥有超强的自制力,不屑像毫无节操的吸血鬼一样,以捕猎人类为生。
在医学落后的古代,血族和人类签订彼此供养的契约,保障人类生命的同时,获取应有的食物。
进入现代社会,医学高速发展,有权有势有钱的血族投资建立私人医院,为人类开通有偿献血的渠道。
虽然冷冻血液的口感大打折扣,但纯粹的金钱交易,为彼此省去了很多麻烦。
霍元可以肯定,李先生喝的正是来自医院的冷藏血。
至于牛排和烤面包,只是点缀,满足一下味觉,吃下去毫无营养价值。
这顿晚餐,霍元吃得心满意足。
罗管家厨艺精湛,牛排被他做得异常美味,咬劲十足,汁浓味厚,比五星级酒店大厨做得还要好吃。
霍元吃得意犹未尽。
如果不是受了伤,怕肠胃承受不住,他还能再吃一块牛排。
这里虽然是落后的小山村,但李先生的物质条件一点都没有下降呢!
饭后,两人返回客厅。
吃饱喝足,霍元精神抖擞,继续发挥良好的口才,劝说李先生。
正当他滔滔不绝时,李先生漫不经心地打断:“你准备在万宏村支教几年?”
“呃?”霍元突然卡壳了。
支教几年?
这需要回答吗?
如果任务成功,自然早早结束支教,回去继续当他的执行官,与恶势力斗智斗勇。
如果任务失败,也必须尽快结束支教,向首席执行官汇报情况,另想办法。
总之,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得走。
霍元坦然地向李先生表达自己的意向。
李先生微微蹙眉:“执行官只有这么一点诚意?”
霍元一愣。“请……李先生指教。”
他是个聪明人,立即听出李先生的言外之意,自己的任务似乎有成功的希望。
霍元态度谦卑,毕恭毕敬。“李先生只管提要求,如果我办得到,一定全力以赴。”
李先生拿起搁在桌上的书本,动作优雅地翻开封面。“霍先生是成年人,应该明白做任何都需有始有终。”
霍元心思一转,不确定地询问:“李先生的意思是……让我留在这里继续支教?”
李先生抬眼看向执行官:“你特地申请到万宏村支教,不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
霍元尴尬一笑,承认:“是。”
出任务前,他特地做过调查,惊讶地发现李先生虽然是西罗人,却拥有崇夏国永久居住证。
崇夏国繁华的城市很多,李先生为什么偏偏选择贫穷落后的万宏村定居?
以河为界,划出地盘。
一边是土墙石房,一边是华丽别墅,形成鲜明的对比。
村民对住在别墅里的外国人,既好奇又敬畏,自觉避开,不敢随意过河,只有一个天真顽皮的小朋友,经常偷偷拜访。
这是他从秦小游的记忆里获取的信息。
村里发生命案后,他觉察到那位叫阿兰的姑娘死得不正常,暗中调查,得知秦小游是发现尸体的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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