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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皱了皱眉,显然对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惊扰美梦,不太愉悦。
他睁开眼睛,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眸映入眼帘,先是闪过一丝茫然后,又恢复清明。
“几点了?”
他一开口,声音就带着点性感的沙哑,十分悦耳。
“凌晨一点。”
“还早。”
他说着,又阖上眸子,动作自然的将她往怀里拉了拉,问道,“这次拍戏在外呆了多久?”
高歌两只眼睛弯成月牙,笑着道,“一个月零七天。”
男人哼笑一声,“你倒是记得清楚。”
“那当然,着急回来见你嘛。”
男人捏着她的下巴,沉声问道,“想我?”
高歌从善如流道,“特别想。”
男人似乎被这句话取悦了,脸上的线条都柔和了很多,他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尖,低声说,“那你还这么着急赶我走?”
“你不怕被记者拍到乱写吗?”
高歌微笑着,眼睛里尽是一片柔情,只是这片柔情,显得有些刻意,而让人觉得空洞,但慕云泽并没有发现。
女人眼里的爱意,跟崇拜,某种程度上说,是衡量男人魅力的一项指标,没人会不喜欢。
“他们不敢,”他捉住她的手,摁在胸口,淡淡道,“陪我再躺会儿。”
高歌乖巧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呼吸声,自己却毫无睡意。
照片的事,她没问,因为她知道在暮云泽这里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那些不是他愿意从她嘴里的听到的。
凌晨三点。
暮云泽掀开被子跳下床。
高歌摁开开关,一瞬不瞬的盯着他看。
暮云泽身材很好,他的肩膀很宽厚,肩胛骨上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一起一伏,标准的公狗腰身材,弯腰穿衣服的时候,臀部的曲线特别明朗。
高歌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说这样身材的男人,都比较强。
她仔细的想了想,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果然很强!
“这么看着我,难道刚刚没满足?”
男人暗沉沙哑的嗓音在耳边响起,高歌这才注意到对方不知道何时已经走到了床边。
高歌讪笑了一下,“没有。”
本意是推拒的话,结果到了男人耳中,变成了另一种邀请,他的眼神又暗了几分,压下来,咬住她的唇,开始攻城略地。
高歌趁着喘气的功夫,轻轻推开他,语速飞快道,“你不走了吗?”
男人撩开被子,哑声道,“我可以做完事再走。”
……
等到高歌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浑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整个人湿漉漉的,她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暮云泽只是有些微喘,他小歇了一会儿,坐起身开始穿衣服,高歌披上睡衣,起身帮他系领带,拿包。
暮云泽抬眼,打量着她。
这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皮肤底子好,白嫩细滑,眼睛大而长,眼尾自然上挑,媚眼如丝,顾盼神飞,随便一个动作,都能勾动男人心底最肮脏的欲望,男人眼里,这样的女人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那时候会什么会选她呢?大约就是因为漂亮,其次就是听话。
一个懂事又漂亮的女人,没有男人能拒绝得了,所以三年了,他也没想过要谁取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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