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衣人看着站在那里的杜凌云眯起了眼睛,他能看出杜凌云黑归黑,但那只是烟熏的效果,却没有受伤的样子。
“防御?这种程度的法术根本不需要防御。“
脸上黑乎乎的杜凌云,一说话那一口白牙就十分显眼。
“不需要防御?那我就看你身上的防御法器能撑到几时!”
黑衣人双手再次燃起火焰,这一次他也不再跟杜凌云废话,直接将火球射向了杜凌云。与刚才不同,他不再将两个火球融合成一个火球,而是分开两次攻击,想要以此多触发一次杜凌云身上的防御法器。
面对直线飞来的火球,杜凌云再次举起了右手,这一次他当着黑衣人的面躲开了第一法火球,任由身后的爆炸吹得他道袍摇晃,直接伸手抓向了第二颗火球,然后当着黑衣人的面捏爆了那颗火球。四散的火焰从杜凌云手中散开,然而不知为何火球却没有发生爆炸。
仿佛黑衣人所扔出去的,真的就只是一团徒有其型的普通火焰一样,被杜凌云一捏就碎了。
“怎么可能!”黑衣人震惊的看着眼前的杜凌云。
“没什么不可能,见到了吧!你的法术就是如此的孱弱无力,我甚至都不需要防御。”
杜凌云嘴上说着不知从哪看过的中二台词,心里乐的快要开了花,黑衣人不知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自己却再清楚不过。
他之所以能空手接下黑衣人的火球,自然不是因为黑衣人的火球真的毫无威力,而是因为杜凌云用自己的右手加上融灵神通,将火球中的灵气全都抽空了,失去了灵气支撑的火球,自然而然就变成了毫无威力的普通火焰。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实自从得到了融灵这个神通之后,杜凌云就一直在研究,怎样才能把这个神通运用的更加灵活。
融灵能够将来自敌人的攻击转化分解为纯粹的灵气,转而为杜凌云所用,这个神技能唯一的缺点,就是只能转换杜凌云身体接触到的部分,一般情况下,敌人的法术能够接触到修士的身体,无疑代表着自己已经被敌人的法术命中,为了吸取少许的灵气刻意受伤,这显然是不明智的。
而杜凌云就不同了,他有一只阴差阳错之下变成了麒麟臂的右手,这只右手能够吸收各种纯粹能量攻击,并且在攻击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还能将其爆发出去。乍一看这似乎也是一个挨打技能,可杜凌云一直都没放弃过对自己右手的开发,因为他并没有一直挨打的爱好。
杜凌云随着境界的提升,身体强度的不断增加,杜凌云终于找到了一种将这两种能力有效的结合在一起的方法,那就是徒手接白刃……啊不,法术。
得益于体内的神脉,杜凌云的身体能够承受远高于同等级修士的灵气冲击,这一点不光是体现在量上,灵气与肉体改造而成的经脉,在强韧度上也比单纯的肉身经脉强大的多,所以他尝试着化被动为主动,以右手为接口,主动打开神脉。
他先是利用右手吸收能量的特性,吸收小部分敌人的法术,这样法术在某种程度上就与右手成为了一个整体,使得杜凌云能够在生效前,强行利用融灵将其中蕴含的灵气抽取出来,然后吸收到神脉中,这样一来失去了灵气的法术自然也就失去了威力。
这一招在某种程度上简直可以称作犯规,吸收敌人的法术转化为自己的灵气,这使得杜凌云在同级别或者低级别的战斗中,拥有了无限续航的可能。不过这一招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杜凌云目前吸收灵气的速度还是有限的,一旦法术中蕴含的灵气容量超出了杜凌云神脉的吸收速度,杜凌云就要正面承受法术余波的威力,至于威力多大,就要取决于法术中剩余灵气的数量。
而之前黑衣人扔出的多重炸裂火球只炸了一下,正是因为杜凌云来不及将其中的灵气完全吸收,所以才会导致火球引爆了一次,不过幸亏剩余的灵气并不多,并没有真正对杜凌云造成伤害。
喜欢一本正经的大修仙请大家收藏:()一本正经的大修仙
本宫超凶 穿成小白花后苏炸全世界 农女倾城 云穹之未来断点 万界位面论坛 琬儿(重生) 法爷的英雄联盟 大明之雄霸海外 穿书之如何让一位天使堕天 穿成大佬姨娘怎么破 荏苒喜欢你 在清朝考科举 刺杀者终将被葬入尘泥 教授又撩人了 末世之葭偶天成 诱夫三十六计 当个法师闹革命 末世灵战 机战先驱 寻道者自地球来
性感美艳酒吧老板娘VS冷酷霸道醋坛子总裁绿茶妹妹与渣男未婚夫搞在一起,她还被人摆了一道未婚先孕!不曾想竟然得到天才萌宝,六年后带娃归来!她决心发展事业,虐渣打婊!某妹妹咬牙切齿姐夫太香,我要冲了!某傲娇总裁有多远滚多远,我的心只属于冉冉!...
被迫嫁给姐夫,被男友背叛,身无分文无处可去这么倒霉的三件事,唐乐乐一天全经历了。万般无奈认了命,却惊奇的发现,哎?好像传说中的gay老公也没那么差遇见唐乐乐之前,s市第一钻石王老五墨绍庭以手段狠辣知名,遇见唐乐乐之后,让他名声大噪的,是宠妻如命做我的妻子,你的人生只需要买买买,刷刷刷。唐乐乐,告诉你多少遍,你不需要负责貌美如花,负责吃睡长就可以了!我不想要小孩子,那会分走我老婆对我的爱。听着墨少的胡言乱语,唐乐乐哭笑不得,只能举双手投降...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
当他回过头的时候,所有的都是谎言上了心,伤了心,殇了心...
洪荒初,李松成了不周山下的一棵小松苗,机缘巧合之下,它的庞大根系先被太清圣人截了一段做成扁担,又被女娲圣人截了拉扯了一段用来做人之用,与这两位圣人种下深厚因果,原来这小松树却是先天灵根...
开局只有一个细胞,剩下全靠吞!自宇空的意识在一次意外中依附在了一种具备无限增值进化能力,吸收一切的天外细胞上起,他便走上了一条无限吞噬进化的不归路。从人兽鱼虫,木材钢铁,到战舰核弹,凡所知之物无所不吞,行星是他的甜点,恒星是他的养料,黑洞白洞两块导致消化不良的硬骨头罢了,多吸收几个河系的物质作健胃消食片中和。在吸收吞噬中渐渐崛起,走向星海,去见证万千神奇的文明。终有一日,我将吃掉整个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