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什么你一个月就可以成为晨曦的领袖?按照你说的,这个组织非常古老,他们没道理让你一个不满十九岁的新加入的年轻人成为领袖。”赵天龙说道。
对于这个问题,秦歌微微一笑,他早就想好了这么忽……咳咳,怎么回答。
“因为我继承了众神之力。”
“众神之力?!”赵天龙愣住了,这次是真的愣住了。不同于其他的力量,众神之力这个名字任何人听到都会有很大的反应。
神,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词汇,一个在神话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存在!
秦歌说他继承了众神之力,这让赵天龙如何不震惊?
“晨曦,创立于遥远的上古年代,由第一代众神之子创立。每一代神子都没有自己的名字,所有人都称他们为神子。而神子,也就是晨曦的领袖。”
“拂晓第一缕光芒,驱散黑暗,带来光芒的晨曦之光。”
“我们是世界黑暗面的仲裁者,我们守护着这个世界,一切危害世界的超凡力量都将受到我们的制裁!”
赵天龙没有打断秦歌,他知道,这是在向他讲述晨曦的历史。
“但在明初,为了阻断黑暗的扩散,刘伯温剑斩龙脉,将华国所有的灵脉尽毁。整个地球的灵脉中心就是华国,华国灵脉被毁,全球的灵脉也随之消亡。但刘伯温没有做错,当时的敌人太强大了。唯有此法才能够……算了。”秦歌脸上写满了悲痛之色,赵天龙紧紧的盯着秦歌,并没有看出什么。
“自刘伯温斩断龙脉,天地的灵气锐减,超凡者也开始隐退,消失。当时的众神之子预见了未来的情况,以大神通强行截取一段还未完全死亡的灵脉收拢于晨曦本部,使得晨曦的超凡者能够继续延续下去。但因为过度使用神力,众神之力已然无法继承下去。一直到一个月前,晨曦已经失去了众神之子近千年。”
“那你又是怎么得到这众神之力的?”
“恕我无法回答。”秦歌却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你只需要知道,消失了近千年的众神之力重新出现在我的身上就可以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逐渐掌握众神之力,重新获得众神之子的晨曦也将在我的带领下重现上古时代的辉煌。”
“不过,在此之前,我需要得到华国的帮助。”
“你们需要什么。”赵天龙并没有被秦歌影响太多,虽然心中对于这看似荒谬的话语早已相信,但他没有失去方寸。
“组织的超凡者为了延续生命往往会处于沉睡状态,现在组织在外活动的人很少,我希望你们不要阻碍我们的人做事。”秦歌说道。
“你们的人?例如?”
“影皇。”
赵天龙眯了眯眼,这个华国新晋的超级英雄他当然听说过。非常的活跃,在全国各地打击罪犯。
“这个我需要上报。”
“我明白。”秦歌点了点头,“我也希望龙头不要讲这件事情外泄,我们晨曦的存在绝对不能被大众所知。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只好进行圣裁了。”
“什么是圣裁?”赵天龙盯着秦歌问道。
秦歌丝毫不躲闪,直视赵天龙的双瞳。
“复苏组织底蕴,将一切知情者”
“抹杀!”
。
苏宁宁齐梁 一场绑架他为了初恋的儿子放弃了 权宠天下:病娇王爷太撩人 从今天开始做藩王 人在斗罗开局加入聊天群 穿越回隋朝 王妃是邪道祖宗 烈龙无双 姐,我才八岁,你让我打kpl 姜月月的穿书日常 空间农场:猎户的小娇妻 温枯扶渊 姜月月秦天 诡道玄通 安如初时域霆 剩女炼成记 开局签到:带着系统看直播 被百亿女总逼婚 腹黑太子追妻记 我不是隐士
相恋多年的男友,原来是渣男。和别人滚完床单,转身又下跪求苏茉帮他升职。误入总裁房间,被吃干抹净,威胁签下一纸契约,没想到总裁叶明远却另有目的。协议到期了,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这是新的协议,立刻给我签了!...
作者方糖精的经典小说契约总裁太霸道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契约总裁太霸道一纸婚约,将她束缚在他身边五年,受尽苦难,五年后,恩怨却没有结束...
一觉醒来,姜晨已经带着祖师爷系统,穿越到了网游天地的世界当中! 你天资惊艳,被顶尖大派收为真传,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退婚对象却是天命之子,沦为他成道路上的笑柄? 你是古老神灵转世,本该傲视天下人杰,家中一马奴却掠夺你的气运蓬勃而起,你最终只能成为他手下附庸?你千古才情第一,却惨遭迫害孤苦一生,屠尽黑手终究无法救回自家兄长,只能在红尘中等他归来?看着自己座下艰难困苦的弟子,姜晨不禁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莫慌,让为师来!...
红尘道,妖魔道,人妖是非皆颠倒。沧海笑,昆仑笑世间由得我大笑。江中剑斩龙蛟,云间射尽大雕。北邙山上千盅酒,聊斋路上走一遭!聊斋世界,妖狐横行,神道设教。身为一个末法世界的修道者,穿越到这个道法显圣的世界里,如何才能开创出仙人一脉...
他背景神秘,却遭厄运成赘婿,又被逼离婚。可刚签完字,各方大佬齐来恭迎,千名保镖雨中高呼尘爷好!...
烟雨江南同志的新书狩魔手记发了,尘缘终于完本了!猪头作品人途巫颂林克逆龙道皆已完本,可放心观看。仙魔之道,变幻无方。自唐中期以后,修仙之路断绝,除却少数几个天资聪慧之人破碎虚空,再无昔日鸡犬飞升之盛况,谁解得这段公案?罢罢罢,且看天元罢!天元为lvsexs文学网签约VIP作品,独家首发,未经站方同意转载,即为盗版,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