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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手机走了几步,房间里的一切东西一目了然。
几个角落里就只有几个普普通通的青花、粉彩和珐琅彩的瓶子,再无其他有任何东西。
金锋失望了!
自己在一百年前的时候,从一个要死的老太监嘴里听说过这个密道,那时候自己正忙着满世界的找那只大鼎,根本无暇过来。
现如今到了这里,结果却是令自己有些失望。
抬脚继续走,直接去对面的门。
“啪嗒!”
脚下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低头一看。
一个人骨头嘴巴张得老大凝视金锋!
金锋的一只脚赫然踩在了一具尸骨的之上。
金锋面色顿变,立刻缩回脚,却是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蹲在了尸骨的身边,戴上鹿皮手套轻轻的翻起这具尸骨。
这是一具很奇怪的尸骨。
头部往墙的那一头歪着,嘴巴张得老大,两只手却是被泛着压在身下面,一双脚紧紧的并在一起。
看这具尸骨的这副样子,显然在生前经历了巨大的折磨和痛苦。
拿着匕首在尸骨的脑袋后面一尺的地方,金锋挑起来一块发黑的丝绸。
丝绸只剩下小小的手机大的一块,还能看见上面的一些金丝。
想来这应该是一张丝巾,这具尸体应该是个女尸,被丝巾捂死的。
果然,金锋在女尸的的脚下又发现了一根绳索的灰烬。证明了自己的推断。
跟着,金锋在尸骨中捡起一块玉牌来。
鹿皮手套搓了两下,金锋嗯了一声。
玉牌赫然是羊脂白玉做的,已经沾了一块很大的血沁。但其他部位却是晶莹洁白,无瑕光亮。
质地更是温润细密。
这是最上等的羊脂白玉,白中带这一抹粉红,好似刚刚割开的肥羊肉脂肪。
鹿皮手套一搓,牌子上刻的是金玉满堂,背面刻了一行字,却是刻的满文。
“多克巴!”
“怎么会是他?”“他不是病死的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
金锋微微闭眼,很快在脑海里翻出这个人的资料来。
多克巴是乾隆时候的人,正红旗的奴才,曾经做到过宫里散秩大臣的位置。
这个人唯一出名的地方,就是做了大贪官和珅的义子。搭上了和珅这条线,外放到了富甲天下的江南做统领,很是搂了不少钱。
背靠和珅这座大山,多克巴一路顺风顺水,做到了散秩大臣的位置,行走内宫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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